《海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6-06-15 来源: betway必威安卓下载 【字体:   打印

betway必威安卓下载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技项目实施质量,为交通强国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项目研究支撑,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办法》核心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交通科技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管理目标是实现申报立项、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成果应用推广、信用评价与监督五位一体闭环管理。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三十八条。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支持方向、科技项目分类和项目管理内容。第二章为职责分工与专家制度,包括主管部门、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专家制度和专家条件。第三章为申报立项,包括申报时间和要求、立项流程、合同签订和变更以及对承担单位的要求。第四章为项目实施包括大纲评审、中期评审、情况报告、资金拨付、延期申请、项目终止和违规追责。第五章为结题验收,包括验收申请、成果要求、资金审计、验收评审等内容。第六章为成果应用与推广,包括成果登记、成果转化等内容。第七章为信用管理与法律责任,包括科研信用承诺、科研信用不良行为、异议申诉和责任追究。第八章为附则。

四、涉及范围

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主要支持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皆可按《办法》规定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承担单位无法独立完成科技项目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取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总和不得超过总研究任务的50%(含)。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项目分类管理。新《办法》将科技项目根据经费来源分为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型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分类管理。第一类:厅本级预算资金(除第三类外);第二类:厅直属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当承担单位为厅直属公益一类预算单位时,相应资金由该单位纳入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第三类:省级政府投资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研究试验费预算资金;第四类:申报及研究单位自筹资金。

二是明确各方职责。新《办法》增加第二章职责分工与专家制度,明确了厅内各相关处室、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责,细化了项目负责人及咨询专家条件。《办法》第十三条按照科技项目分类明确合同签订方:对于第一类科技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按《省交通运输厅厅本级采购管理办法》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与其签订《海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合同》;对于第二类科技项目,由厅直属预算单位作为承担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取研究单位,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对于第三、四类科技项目,由依托工程的建设单位或出资方作为承担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取研究单位,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三是严格申报要求。新《办法》指出,“申报单位需在项目建议书上明确申报科技项目类别。项目建议书需经对口厅业务管理处室审核同意。对于第三类科技项目,研究内容应与所依托工程项目批复确定的研究内容相符,同时将依托工程项目相关批复作为申报要件;项目建议书还应经依托工程建设单位审核同意。”

四是强化过程管理。将原《办法》仅对厅拨研究经费超过50万元的科技项目实施中期检查调整为:对于第一、二、三类科技项目,由厅科技管理处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科技项目的研究进度、中期成果等情况进行中期评审。对于第四类科技项目,由承担单位自行组织中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厅科技管理处室。

五是增加信用管理与法律责任章节。为进一步强化科技项目实施效果管理,明确法律责任,新《办法》增加第七章信用管理与法律责任,明确实施科研信用承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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